呼和浩特市客运总站卖票捆保险 顺手牵羊敛财数额惊人
汽车站本是指组织公路客、货运输业务的基层单位。其职能本应是为乘客提供便捷、快速的服务。
但是,在部分人手中,却将这一神圣的职业演变成“赤裸裸”的敛财工具,竟然在“售票”过程中顺手牵羊强搭了“保险”。致使一个本该扮演提供社会公共交通服务的职能部门,完全变成了商业市场的“经营部”。
而相关监管部门的零(零作为)、容(要包容)、忍(需忍耐)的大度风范与被监管对象“和谐共进”的着调更是无时不刻的折射着当地政府公权力的腐化。
2018年9月29日,小张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运总站返回山西省平鲁区的时候,便遇到了这样的事实。
小张称:她去售票窗口的时候,问了一下去井坪多少钱,售票员就直接说87元,然后让她拿身份证,于是她就直接连钱带身份证递进了售票窗口,后来就出来了两张票,其中一张便是价值2元的“阳光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业内人士表示:实际上,乘客在购买的汽车票里便已经含有了保险费用,所谓的意外保险只是一种附加险,乘客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购买。但是,在呼和浩特市呼运总站,售票员在并没有询问乘客是否需要保险的情况下,便直接将保险单连着汽车票一起打印出来。此举已经涉嫌“误导强制重复消费”。
2013年1月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2号)公布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办法》第六条规定: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那么,呼运总站售票员又是否具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呢?如果没有,其是否涉嫌“非法经营”呢?
如此算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运总站搭车卖“保险”,每人两元,呼运总站将从“阳关保险公司”提取的绩效分成又是多少呢?
一天、一月、一年、十年,数额累积起来,究竟有多大呢?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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